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(以下简称教练员)管理,规范教练员教学服务行为,保证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及相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培训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。第三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的教练员管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