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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高法报告:明确醉酒后启用辅助驾驶要承担刑事责任

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9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。

11月1日起驾考更灵活!取消考试,变更准驾车型,自己轻松搞定!

10月14日,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推出6项公安交管“一网通办”服务新措施,其中在便利驾驶人考证方面有两项重要举措。自11月1日起实施便利网上办理驾驶人考试业务,驾驶人考试可提前一天线上取消预约,变更准驾车型。

权威发布 | 公安部推出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 更好服务群众美好交通出行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管理服务改革、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,落实全国公安工作会议关于健全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体系,持续深化公安行政管理服务改革,更加主动地护航发展、促进发展,奋力推进公安工作现代化工作要求,公安部在总结改革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组织专题调查研究,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,推出8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措施,进一步深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、进一步减证便民、进一步优化城市路口非机动车交通组织、进一步创新“互联网+交管”服务,更好服务扩内需、促消费、稳增长工作大局。

江西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管理办法

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(以下简称教练员)管理,规范教练员教学服务行为,保证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》、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及相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动车驾驶培训理论教练员和驾驶操作教练员。第三条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领导全省的教练员管理

江西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《江西省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聘用信息报送管理办法》 和《江西省机动车驾驶培训..

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(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)

《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管理的通知》政策解读

一、起草背景及过程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管理,落实驾驶培训机构主体责任,促进提升驾驶培训考试质量,防范道路交通安全风险,推动全省驾驶培训考试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》《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》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》等相关规定,结合我省实际,我们起草了《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考试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

11月1日起驾考更灵活!取消考试,变更准驾车型,自己轻松搞定!

10月14日,公安部召开新闻发布会,推出6项公安交管“一网通办”服务新措施,其中在便利驾驶人考证方面有两项重要举措。自11月1日起实施便利网上办理驾驶人考试业务,驾驶人考试可提前一天线上取消预约,变更准驾车型。

5月1日起,挂靠教练员“卷款跑路”将面临刑法重锤!

2025年5月1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《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(法释[2025]4号)将正式实施。它针对预付式消费中常见的挂靠教练员“卷款跑路”“霸王条款”“收款不退”等顽疾,给出了明确的法律解决方案,驾培行业作为典型的预付式消费领域,无疑将受到深远影响。

315特别提醒 丨 驾考之路,如何避开“雷区”找到正规驾校

✓3.15又到一年315,作为驾培消费者,你的学车权益是否曾被侵害?低价陷阱、隐形收费、包过骗局等“雷区”屡见不鲜,如何擦亮双眼选对驾校?这份《315学车避“雷”指南》请收好,教你避开套路,安心拿证!  

“8+1”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新措施!7月1日起实施

为持续深化全省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,让群众办事更便捷、企业营商更便利,我省结合公安部交管局8项改革新措施,再推出1项摩托车考试网上预约服务,7月1日起,全面实施“8+1”项公安交管便民利企改革新举措,高质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。

国家三部门联合发文:严格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考试管理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(局、委)、公安厅(局)、应急管理厅(局): 经交通运输部、公安部、应急管理部同意,现将《道路运输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 2024年4月30日